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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军标认证

  国军标认证(GJ B9001C-2017)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,也叫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,依据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认证条例》相关规定,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、专用元器件、配套产品、原材料都应进行质量管理,武器装备论证、研制、生产、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,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、研制、生产、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,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。
  本文重点介绍目前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新政,包括法律法规、具备的条件、认证机构、申请材料和程序、咨询服务内容、咨询资质和费用等,是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及咨询较全面的阐述,为企事业单位顺利进行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提供指导和帮助。
  一、国军标认证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
  1、《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》
  2、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》
  3、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程序》
  4、《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(试行)》
  5、GJB9001C-2017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
  二、国军标认证申请认证具备的条件
  1、产品和服务属于武器装备总体,关键、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(即列入国防科工局、总装备部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内的专业产品;许可目录之外的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、军选民用产品不需要强制性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)。
  2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  3、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、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;
  4、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;
  5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,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;
  6、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,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。
  三、国军标认证申请材料
  1、申请书;
  2、军代表推荐意见书(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);
  3、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(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);
  4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  5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(复印件);
  6、产品实现流程图;
  7、主要设备一览表;
  8、质量手册、程序文件;
  9、其它有关材料。
  注:所有文件需在盖章处加盖相应公章,无公章情况不予受理。
  四、国军标认证申请认证程序
  (一)申请程序
  1、在单位内部按照《GJB9001C-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》进行贯标;
  2、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有效运行,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;
  3、填写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申请书》到军方用户签署意见和盖章,并到军方用户开具《推荐意见书》(推荐意见书提纲附后)、《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》;
  4、向认证中心提交申请材料;由认证中心将申请材料报装认委秘书处审核,审核同意后认证中心与申请单位签订认证合同书;
  5、进行现场审查。对于初次申请单位审核分二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审核主要涉及: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审查和现场审核,现场审核主要涉及了解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,确认审核范围及标准删减内容等,并与军方用户座谈。第二阶段现场审核通常在第一阶段审核提出问题关闭后进行,与第一阶段间隔时间不超过4个月。第二阶段审核是全部门、全产品、全过程、全要求覆盖的符合性审核。
  6、审核后报批程序:现场审核报告及有关材料经认证中心主任审查---报装认委秘书长审批---报工业主管部门的装认委委员审批---报认证产品涉及军方用户相关的装认委委员审批---报装认委副主任委员审批---报装认委主任委员审批---颁发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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